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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8月30日!西安这两类人员快来领补贴啦!

时间:2022-02-10     【转载】   来自:西安发布

根据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财函〔2021〕 143号)文件规定,以及《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就2021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受理时间

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8月30日

2补贴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

西安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关系在我中心并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经人社部门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

高校毕业生

西安市户籍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社会保险关系在我中心并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补贴。高校毕业生含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

3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补贴为300元/月

医疗保险补贴为200元/月

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补贴为400元/月

医疗保险补贴为200元/月

4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

享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开始享受该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给予不超过2年的社保补贴。

创业失败人员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在享受补贴时或补贴期满后自主创业的,如创业失败的再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创业失败人员是指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注销工商登记后,才可申请补贴;补贴期满人员,在期满一年内创业失败的,方可申请补贴。

5申请路径及受理审批

(一)申请路径

符合条件人员,在社会保险缴费满一个月后,可通过电脑网页版或移动端进行申请。

1.电脑网页版请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xahrss.xa.gov.cn/)选择“网上服务”下拉点击“进入大厅”中的“便民服务”选项,选择“个人社会保险补贴”栏,实名注册后,按系统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2.移动端可关注“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选择“微官网”进入后点击“个人社保补贴申领”栏,实名注册后,按系统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二)受理审批

我中心对于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初审及复审,复审合格后报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终审,终审合格后可发放社保补贴。

6申报资料

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申报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申报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3.毕业证扫描件。

创业失败人员需提供申报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个体户或者创办企业的近一个月纳税证明扫描件;

3.工商登记注销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7补贴终止

已经申领社保补贴的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停止发放补贴:

(一)被用人单位招用,已在用人单位全日制就业或由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

(二)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已满;

(四)已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

(五)已超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

(六)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董事等主要职务;

(七)个人有其他经营性、营业性收入的,包含房屋出租、门面出租、入股经营、车辆运营等;

(八)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被判刑收监执行;

(九)提供虚假信息资料;

(十)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注意事项

(一)补贴期限按月计算,按年发放。

(二)2021年度社会保险补贴发放于个人社保卡上,申请人员须先领取社保卡并开通激活方可申请。

(三)个人在享受补贴期间将社保关系转出至用人单位参保的,如再次转入我中心的则不能再次享受补贴(自主创业除外)。

(四)非首次申请社保补贴人员,凡符合2020年申请条件但未在2020年办理期限内申报的,可在2021年度补贴受理期限内补办一次。

(五)对所有审核通过享受社保补贴的人员信息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本批次享受补贴的人员数量、名单、补贴金额等。待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方可发放补贴资金。

(六)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领取补贴或申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并追回所领取补贴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其不守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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